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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 大理院令 第四十一号 == 兹订定本院编辑规则,公布之。此令。 院印 中华民国七年八月七日 大理院院长 姚 震 == 大理院编辑规则 == '''第一条''' : 编辑判例汇览、解释文件汇览、行政章规汇览及其他图书,置编辑处。 '''第二条''' : 编辑处由院长指定现任或聘订曾任本院推事人员担任,编辑判例汇览或解释文件汇览。 :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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