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卷第十”的修订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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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 (星期四)

  • 当前之前 22:572025年12月4日 (四) 22:57Admin 留言 贡献 23,669字节 +23,669 创建页面,内容为“ == 114 制书官文书误辄改定 == 诸制书有误,不即奏闻,辄改定者,杖八十;官文书误,不请官司而改定者,笞四十。知误,不奏请而行者,亦如之。辄饰文者,各加二等。 【疏】议曰:“制书有误”,谓旨意参差,或脱剩文字,于理有失者,皆合覆奏,然后改正、施行。不即奏闻,辄自改定者,杖八十。“官文书”,谓常行文书,有误于事,改动者…” 标签可视化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