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卷第十一”的修订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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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 (星期四)

  • 当前之前 22:572025年12月4日 (四) 22:57Admin 留言 贡献 20,472字节 +20,472 创建页面,内容为“ == 133 奉使部送雇寄人 == 诸奉使有所部送,而雇人寄人者,杖一百;阙事者,徒一年。受寄雇者,减一等。 【疏】议曰:“奉使有所部送”,谓差为纲、典,部送官物及囚徒、畜产之属。而使者不行,乃雇人、寄人而领送者,使人合杖一百。“阙事者”,谓于前事有所废阙,合徒一年。其受寄及受雇者,不阙事杖九十,阙事杖一百,故云“减一等”…” 标签可视化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