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开关侧边栏
海底眼
搜索
个人工具
创建账号
登录
导航
网站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古籍资料
国学汉籍
中华古籍平台
中國哲學書
行政院公報
宮内庁書陵部
国立公文書館
哈佛图书馆
中文古籍數據庫
早稲田図書館
雙紅堂文庫
国文学研究资料馆
国立国会図書館
慶應義塾図書館
山口大学図書館
友情链接
簿录客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Atom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帮助
“唐律疏议/卷第九”的修订纪录
页面
讨论
简体中文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查看该页面的日志
过滤修订版本
展开
折叠
截止日期:
标签
过滤:
wikieditor(隐藏的标签)
可视化编辑
可视化编辑:已切换
已被回退
手工回退
新重定向
替换
显示版本
差异选择:选中要对比的修订的单选按钮,然后按Enter键或下面的按钮。
说明:
(当前)
=与最后修订的差异,
(之前)
=与上个修订的差异,
小
=小编辑。
2025年12月4日 (星期四)
当前
之前
22:56
2025年12月4日 (四) 22:56
Admin
留言
贡献
25,374字节
+25,374
创建页面,内容为“【疏】议曰:职制律者,起自于晋,名为违制律。爰至高齐,此名不改。隋开皇改为职制律。言职司法制,备在此篇。宫卫事了,设官为次,故在卫禁之下。 == 91 置官过限及不应置而置 == 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small>〈谓非奏授者。〉</small>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 【疏】议曰:“官有员数”,谓内外百司,杂任以…”
标签
:
可视化编辑